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,近日,山东省财税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》,将2020年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执行期限,由今年6月底延长至今年年底,更好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元气,增强发展后劲。
经测算,免征“两税”政策全年可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负约45亿元。
(文章来源:经济导报)
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,近日,山东省财税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继续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》,将2020年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政策执行期限,由今年6月底延长至今年年底,更好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元气,增强发展后劲。
经测算,免征“两税”政策全年可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负约45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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