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事情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提出15项稳外贸稳外资政策措施,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加大财税金融支持。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,积极保障出运前订单被取消的风险。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“信保+担保”的融资模式。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。给予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,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同等适用外资企业。
二是发展商业新业态新模式。新增一批市场采购商业方式试点,力争将总量扩大至30个左右,支持跨境电商平台、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等,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。拓展对外商业线上渠道,推进“线上一国一展”,支持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,帮助出口企业对接更多海外买家。
三是提升通关和职员往来便利化水平。进一步推动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,在有条件的口岸推广口岸收费“一站式阳光代价”,加大技能商业措施咨询服务力度。在严酷落实好防疫要求条件下,继续与有关国度商谈建立“快捷通道”,分阶段增长国际客运航班总量,适度增长与我主要投资来源地民航班次。
四是支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。引导加工商业梯度转移,培育一批东部与中西部、东北地域共建的加工商业产业园区。进一步加大对劳动麋集型产物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。“一企一策”帮助大型主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。勉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能产业。
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域要联合现实,完善配套措施,认真组织实行,推动各项政策在当地域落地收效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,增强协作、形成协力,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。
(文章来源:东方今报)